顺利抵达大城市,我们就住在店里。每天有两三百收入,赚点就还点,毕竟欠人家的总是要还的。在大城市认识了隔壁的打工仔,一个斯文的大学生阿斌。平时下班老板走了,他就过来在一起嘻嘻哈哈的聊天。时间来到1998年,我买了第一部手机。一年时间,虽然没有发财,但是债务还清了。
由于误会我和同行联系,我和朋友之间变得越来越不愉快,我毕竟住在人家的店里,天天这样拉着脸,我实在是待不下去了。最终决定离开大城市,回到家乡,重新开始我的生意。
此刻的我,已经从惨败中走了出来,每天精神百倍的工作,收入每个月也进入了五位数。
突然有一天,接到了阿斌的电话,说要来看我。接到阿斌,中午喝完酒,想带哥们去玩玩。电话联系了一个看场子的哥们五哥,这看场子的哥们就是我第一次去练歌房认识的。电话里我告诉他给安排个小花。由于刚刚下午,练歌房一个人都没有。
走进大厅,哥们出来告诉我已经安排好了。我告诉小花伺候好阿斌。小花笑呵呵地说,你就放心吧。说完带上阿斌就上楼了。而我此刻回想过往,转眼一年多没找过小花了。索性叫来五哥,我说得了你也给我找一个来,开开荤。五哥哈哈笑着,行啊,正好有一个刚睡醒的,你直接去208,我一按钮,房间就会亮红灯,小花就知道来人了,你尽管放心上去就是。我笑笑走着了。
一上楼,那个小花说了一句,我好害怕。我说怕啥?小花说这个时间大厅静悄悄的,连个声音都不敢出。我说没那么复杂,你也不用倒茶,更不用点歌,翻过身去,很快结束。说罢小花轻车熟路地退下裤子崛起屁股,看着久违了的去处,我毫不犹豫的挺进,噗呲噗呲猪八戒吃人参果,五分钟结束战斗,我不想让阿斌知道,必须赶在他前面。